黎平县:多举措压实市场监管部门主体责任
为全面落实州委、州政府和美城乡“四大行动”工作部署,推进城镇精致化管理水平提升,进一步营造安全、文明、诚信、整洁、卫生的市场环境,黎平县运用多举措压实市场监管部门责任,助力提升城镇精致化管理。
抓好市场设施提升。严格要求县工信局做好指导农贸市场运营主体申报项目资金,推动实施市场升级改造,完善和提升市场基础设施。督促运营主体按照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要求,建设适用、合理、规范的摊位柜台设施设备,对市场内划行归市,设置统一的区域标识标志。截至目前,已部分升级改造并规范管理港澳新区、良瑜、特校路口等13个临时马路市场及兴大市场、清泉市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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抓好市场环境整治。严格要求县综合执法局常态化做好督促整治农贸市场卫生不洁、流动摊点、乱扔乱倒以及市场周边“脏、乱、差”突出问题。同时督促物业加强对农贸(集贸)市场环境卫生监管,引导商户规范经营行为,履行好门前“三包”责任制,做好生活垃圾、污水、餐饮垃圾等环节的处理,自觉维护店面周边环境卫生,确保农贸市场环境干净整洁。
抓好市场秩序整治。严格要求县市监局依法办理相关证照,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、制假售假、价格违法、缺斤少两等违法行为。同时做好督促市场开办者履行主体责任,强化农贸市场制度管理,建立完善农贸市场安全生产、疫情防控、商品质量、市场管理等制度。监管好市场经营户经营行为,实现生熟分开、干湿分离。严格要求县综合执法局常态化做好占道经营、乱摆乱放、乱贴乱画等不文明行为整治,不断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。截至目前,共依法办理营业证照2110件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违法行为67个次,监督检查熟食及餐饮经营单位430次、现场整改问题187次,监督检查各类经营主体户1350个次、补办证照69个次,检查检定各类计量器具831台,检查各类食品经营单位户395次,整改问题107起,清理占道经营流动摊贩64847(次)。
抓好市场安全整治。印发《黎平县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》,明确部门职责强化工作落实,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调度并实时通报各监管部门工作推进情况。一是严格要求县消防救援大队做好农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,推动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,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。二是严格要求县市监局动态开展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执法,严格落实食品安全“两个责任”,加强食品安全检验和卫生防疫监管,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,营造市场安全环境。三是严格要求县公安局加强对农贸市场治安管理,指导市场管理方建立健全安全保卫机构,落实安全保卫措施,强化对市场及其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管理。四是严格要求县农业局加强对上市畜产品、水产品等监管,严禁不合格畜产品、水产品上市交易,对清洗消毒等进行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,针对动物疫情对市场环境影响进行监测,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,依法取缔中心城区活禽销售和私屠滥宰等违规行为。五是严格要求县卫生局加强对农贸(集贸)市场病媒生物防治(除四害)、爱国卫生活动指导,依法查处卫生防疫违法行为。
抓好市场综合执法。根据工作方案要求,多部门定期联合执法检查,扎实推进执法办案,切实维护市场秩序。对市场重点区域涉及食品药品安全、产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,依法拆除私搭乱建等各类违法行为。今年以来,各部门联合开展市场综合执法累计125场次。
抓好市场不文明行为整治。严格要求县市监局、县环保局进一步督促指导市场物业公司完善经营制度,引导商户建立文明经营理念,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文明健康、绿色环保宣传引导,全力打造诚信经营、文明消费、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。
抓好科普宣传,畅通举报投诉渠道。严格要求县市监局建立有效投诉管理机制,公布投诉举报电话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,及时处理群众投诉、反映的问题,畅通投诉举报途径,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,确保市场秩序良好,从业人员礼貌待客、 规范服务,营造安全、干净、整洁的市场环境。截至目前,累计开展科普宣传100余次,张贴消费维权投诉举报告示牌85张。
通讯员 陆继安
编辑 王文菊
编审 杨理显 吴思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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